许多人都知道担保有风险,可多数人不知道担保还有“过期”风险。近日,莱阳法院发布一起相关案例,出借人虽手握保证人出具的担保承诺书,但因“保证期间”已过,法院判决保证人不承担还款义务。借钱不还,借款人担保人一同被告原告魏某曾系二被告余某、冷某的房东。余某以需要资金为由向魏某借款。2023年3月4日,魏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