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集体研究为名滥用职权,如何认定?

    中国纪检监察报 【内容提要】实践中,存在国有公司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等进行违规决策,造成国有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却以决策经过集体研究为由,认为自身行为不属于滥用职权行为的现象。应当注意的是,国有公司负责人基于公司所赋予的职权,以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形式形成决议,借“集体研究”违规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