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道和公交总队通报:4月10日,杨某(男,36岁)为博取关注,满足个人虚荣心,凭空编造“4月8日轨交1号线猥亵案被侵害人与违法行为人相识并相约至地铁内实施违法行为”等不实信息,并通过其个人社交账号发布在网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目前,杨某已被抓获,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轨交幺幺零
近日赣州经开区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因在微信群骂人引发的名誉权纠纷案件案情简介原告杨某系某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被告钟某则是该小区业主。某日,被告钟某在499人的业主微信群中发表不实言论,说原告收取了20万元的好处费所以必须摆烂。侮辱、诽谤原告,导致原告品德、声望、信赖等社会评价降低,影响了原告在业主群中